| 古籍定级规则(GB修订中) |
|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03 点击量:124 |
古籍定级规则
目 次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术语和定义 …………………………………………………………… 3 定级 …………………………………………………………………… 前 言 本文件的编写格式和方法按《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中的规定编写。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浙江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国庆、李致忠。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张志清、陈红彦、陈先行、刘乃英、吴格、沈乃文、程有庆、赵前、徐忆农、鲍国强、唐桂艳、王清原、韦力、杨居让、童正伦。 引 言 普通形制的古籍是现存汉文古籍的主体,因其书写、印制时代不同,具有不同的文物价值;因其内容差异,具有不同的学术价值;因其写、印技艺不同,具有不同的艺术价值。研究古籍传本的这些特征与异同,鉴别其版本的优劣与真伪,进而确定其级别等次,对古籍的整理与保护,十分必要。 根据中国善本古籍藏品定级的相关精神,参照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提出的鉴别古籍善本的“三性原则”,以及列举的九项“善本收录条件”(习称“三性九条”),结合中国古籍的存藏现状,特制定本文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古籍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别和等次。 本文件的定级对象:普通形制的古籍。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古籍保护、整理和利用,同时供出版、教学、科研及国内外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古籍 中国古代典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印制于1912年以前的普通形制典籍。 2.2 版本 使用雕版、活字排版以及其他方式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通常也包括抄写的各种传本。 2.3 版本类型 使用不同写印技术制作而成的各类版本总称。 刻本 雕版印制书籍的统称。雕刻木板以成反字版片,经敷墨覆纸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影刻本 依据某一底本覆纸影摹其图文及版式,再行雕刻木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翻刻本 依据某一刻本经过翻雕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朱印本 在雕版上敷以红色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蓝印本 在雕版上敷以蓝色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套印本 套色或套版印制的古籍传本。早期为同版分色印制,元代以后发展为两版或多版分色套印。 敷彩印本 在一块雕版上根据需要敷以不同颜色而印成的古籍传本。 套版印本 用两套或多套大小不同的雕版,根据需要分别敷以相同或不同颜色,依次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常见以朱、墨两色印成的朱墨套印本,又有用三色以上印成的三色、四色、五色等套印本。 饾版拱花印本 运用饾版、拱花技法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制作大小、形状不同的雕版,敷以不同颜色,依次刷印,因版片零碎,状如饾饤,称饾版印本。 制作凹凸雕版,覆纸压印,使图案花纹线条凸现纸面,称拱花印本。 钤印本 以印章着色直接有序地钤盖在书叶上而形成的印谱类传本。 金属版印本 用金属材质制成整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磁版印本 用磁土制成泥版雕刻阳文反字,火烧令坚,再敷墨覆纸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活字泥版印本 选用旧有阳文反字的木质雕版作为字源,将特制泥条的一端压于木质雕版的单个文字上,制成阴文正字的泥质字模,再按照书的内容,检用对应的泥质字模排成书版,而后压于特制的泥版上,制成阳文反字的泥质印版,再敷墨覆纸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影印本 使用照相技术摄取底本的图文,制成印版后用机械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珂罗版印本 又称玻璃版印本。将底本图文晒印于特殊玻璃版上,用机械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石印本 使用特殊制剂和技术,对多孔石质平版进行处理制成印版,用机械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包括影印和非影印两种技法。 铜版印本 将底本图文蚀刻、雕刻在铜质基材上制成印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活字本 活字排印本的统称。利用泥、木、铜、锡、铅、铁等材质,按照传统制作方式而制成的活字摆成印版,再敷墨覆纸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其中,以铜、锡、铅、铁等材质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称为“金属活字印本”。 泥活字印本 以泥质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木活字印本 以木质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铜活字印本 以铜为材料制成活字,经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锡活字印本 以锡为材料制成活字,经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铅活字印本 以铅为材料制成活字,经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铁活字印本 以铁为材料制成活字,经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活字套印本 以活字和套印两种方式结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包括同色和不同色套印。 写本 缮写而成的古籍传本。包括宋代及其以前的抄写本;元代及元以后由中央政府组织编纂各书的内府抄写本;历代名家的抄写本;佛经、道经的各类抄写本等。 稿本 分为手稿本、修改稿本、清稿本。著者亲笔缮写的书稿,称手稿本;著者亲笔修改自著的抄本、刊本,称修改稿本;只是倩人誊抄而著者未加任何修改的书稿,称清稿本。 抄本 依据某一底本缮写誊抄而成的古籍传本。 影抄本 又称影写本。依据某一底本覆纸影摹其图文及版式而成的古籍传本。 彩绘本 用多种颜色写绘而成的古籍传本。 批校题跋本 带有批、校、题、跋的古籍传本。对书的内容进行品评、圈点而形成的批语谓之批;记载不同传本文字异同的谓之校;批、校均具者谓之批校;对底本内容、版本源流及其价值等所作的评述、鉴赏、考订、记事等文字,统称题跋。文字简略者称题识。 过录本 过录他本所载批校题跋的古籍传本。 特殊纸张印本 用特殊纸张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如公文纸、罗纹纸等印本。 3 定级 3.1 定级原则 依据古籍所具有的文物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作为评定等级的原则。 确定古籍级别并须实行有时限不唯时限原则,即首先是要划分时限,但又不以时限为唯一的区分准则。凡一书按时代衡量属于下一级别,而按文物、学术、艺术或所具有的特殊历史意义衡量应属于上一级别者,即可将其定为上一级别。同样,凡一书按时代衡量应属上一级别,而实际存况过差远失应有价值者,即应将其定为下一级别。 将现存古籍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至三级为善本。各分甲、乙、丙三个等次;四级是普通版本古籍,不再划分等次。 3.2 一级古籍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宋代(包括辽、西夏、大理、金、蒙古等时期)及宋以前各代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元代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著名学者代表性著作的手稿本。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明清时期特别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本。 注:原本已佚。 ——明代活字印本、具有代表性的套印本。 ——明代使用特殊纸张的印本、抄写本。 ——明代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古籍传本。 ——明正德十六年(1521)前精刻精印的插图本、精美的彩绘本。 ——明代使用饾版拱花及其他特殊技法印制的古籍传本。 ——明代纂修《永乐大典》零本。 ——清代中央政府组织编纂的超大部帙的古籍原足本。 3.3 二级古籍 具有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明洪武元年(1368)至正德十六年(1521)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著名学者代表性著作的修改稿本、一般著作的手稿本。 ——明嘉靖元年(1522)至清乾隆六十年(1795)印制、抄写的元代及元以前人著作而成为现存最早的古籍传本。 ——清代纂修《四库全书》底本。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明清时期地方割据政权印制的重要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本。 注:原本尚存。 ——明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万历元年(1573)至明末印制的朱印本、蓝印本、钤印本。 ——清顺治元年(1644)至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的活字印本、活字套印本。 ——清代纂修《四库全书》原本零帙。 ——明清时期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刻本。 ——明代泰昌,南明弘光、隆武,清代祺祥等年号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末至清乾隆六十年(1795)具有代表性的套印、敷彩印及铜版、金属版印的古籍传本。 ——明万历元年(1573)至清乾隆六十年(1795)精刻精印的插图本、精美彩绘本。 ——清代磁版印本、活字泥版印本,以及泥活字、铜活字、锡活字、铅活字及铁活字印本。 ——清代利用特殊技术、材料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清代具有特殊装帧形式的古籍传本。 3.4 三级古籍 具有比较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明万历元年(1573)至清顺治十八年(1661)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清初著名学者著作的刻本、抄本。 ——清初一般学者的清稿本。 ——清初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 ——清嘉庆元年(1796)以后过录他人批校题跋,而原批校题跋本已不存世的古籍传本。 ——清乾隆六十年(1795)之前印制及其后具有特殊纪年的时宪书。 注:特殊纪年,如乾隆六十一年至六十四年、光绪三十五年、宣统四年等。 ——清乾隆六十年(1795)至清末印制、抄写的元代及元以前人著作而成为该书现存最早的古籍传本。 ——清代著名收藏家钤印的集古印谱、名家印谱。 ——清康熙元年(1662)至乾隆六十年(1795)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清初学者的清稿本。 ——清初学者的批校题跋本。 ——清代最早采用西方印刷技术印制的铅印本、影印本。 ——清代钤印的集古印谱、名家印谱。 ——清嘉庆元年(1796)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本及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古籍传本。 ——清嘉庆元年(1796)以后过录明清时期重要批校题跋的古籍传本。 ——清嘉庆元年(1796)以后精刻精印本。 ——清嘉庆元年(1796)以后具有特殊价值的活字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及彩绘本。 3.5 四级古籍 具有一定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清嘉庆元年(1796)至宣统三年(1911)印制、抄写的普通古籍传本。 ——清代钤印的普通印谱及民国印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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