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图书馆征询公共图书馆服务第四级平台建设合作伙伴的通告
迁安市图书馆征询公共图书馆服务第四级平台建设合作伙伴的通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7    点击量:1181

为全面打造民生事业高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深入贯彻落实《迁安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迁安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第四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公共图书馆服务第四级平台相关内容公布: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利用更多途径有效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供给不足、效能不高、供需错位等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属地、辖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弥补公共文化事业不足,保障广大群众文化权益。

二、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在原有市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镇乡(街道)综合文化服务站一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上,将坚持正能量、公益性、符合文化行政部门要求的读书驿站、城市书房、图书流动服务点建设成为迁安市第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通过制度完善、供给丰富、管理规范、服务创新等建设,实现全市文化服务空间更加广阔、文化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志愿服务立体深入的“全民文化”格局,探索社会参与打通公共文化服务 “最后一公里”的迁安模式。

三、建设内容

图书类第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包括读书驿站、城市书房、图书流动服务点。

四、 建设标准

每个镇 (街道)打造1个以上图书类的第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各正规许可手续(市行政审批局等批准的执业证照),拥有可供群众活动利用的50平方米以上场地的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业等均可。每年开展6次以上的公开公益活动。活动形式包括讲座、培训、辅导、展示等,每次活动受益人数不低于 20 人。

法人、负责人自愿加入迁安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队伍,每人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16小时,服务形式包括到基层教、学、帮、带,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且差异化的文化需求。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报属地村(社区);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具体开放时间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开放项目和时间在醒目位置公示;达到申报条件后按照属地原则和协会 (学会)推荐优先,填写申报材料逐级分别报村(社区)、镇(街道)、图书馆审批,通过后由图书馆馆报公艺科备案。

各镇 (街道)加强对第四级平台的日常监督、管理,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将第四级平台建设纳入对镇 (街道)年度工作考核。

市级文化行政部门选择优秀单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在图书馆活动、官方媒体宣传、年度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持和鼓励。 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年度工作不合格予以剔除或替换,具体考核评价由图书馆会同镇(街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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